各设区市人民政府,各地区行政公署,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、各直属机构:
1999年,各地市认真贯彻中央和全省环境保护工作座谈会精神,在实施“一控双达标”工作、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、加强污染项目限期治理、城市饮用水源保护、生态环境建设、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和环保宣传教育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,较好地完成了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年度工作任务。省政府决定,对完成1999年环保目标任务的地市予以通报表彰。
希望各地市继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制度,严格依法行政,切实解决好环保投入和队伍建设问题,发扬成绩,再接再厉,全面完成2000年度环保目标任务,为我省环境质量的进一步好转做出更大的贡献。
表彰完成1999年度环境保护目标任务地市名单
一等奖
西安市人民政府 奖金3万元
宝鸡市人民政府 奖金3万元
铜川市人民政府 奖金3万元
二等奖
延安市人民政府 奖金2万元
渭南市人民政府 奖金2万元
汉中市人民政府 奖金2万元
商洛地区行政公署 奖金2万元
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奖金2万元
三等奖
安康地区行政公署 奖金1万元
榆林地区行政公署 奖金1万元
咸阳市人民政府 奖金1万元